政策規定
根據《煙臺市高層次人才精準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煙委人組辦發[2021]10號)規定,企業、機構平臺引進的D類及以上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位的高層次人才,來煙前為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可使用周轉編制為其保留5年身份(由聘用或引進企業、機構平臺負責工資、退休待遇),由引進單位屬地人才服務機構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審申報等服務,根據政策規定為引進人才繳納社會保險。期限內本人申請調入本市專業對口事業單位的,按程序直接辦理調動手續;來煙前為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全職在煙工作滿5年且表現優秀、本人申請調入本市專業對口事業單位,可按照緊缺人才特聘政策聘用到事業單位。
辦理程序
1.企業、機構平臺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到同級人才工作機構進行認定。
2.高層次人才持相關認定材料到同級人才服務機構申請落編。
3.機構編制部門根據同級人才服務機構申報,下達高層次人才周轉編制,按程序辦理落編手續。
4.期限內本人申請調入專業對口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到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按程序辦理用編許可和落編手續,機構編制部門收回高層次人才周轉編制。
辦理所需材料
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
主管單位
煙臺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辦理地點
煙臺市萊山區芙蓉路6號煙臺市人民政府7樓7028室
煙臺市萊山區芙蓉路6號煙臺市人民政府9樓9017室
具體受理單位(科室)
市委編辦政策法規科;市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服務中心
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服務信息
服務專員:市委編辦政策法規科 李陽
服務電話:0535-678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