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人才(R字)簽證入境后辦理居留許可
政策規定
根據《外國人才簽證制度實施辦法》規定,符合國家規定的人才確需由停留變更為居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居留期不超過5年的居留證件。
辦理程序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審批、核發相關證件。
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時需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打印件;
2.《外國人工作許可證》(A類)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護照及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現場專員指導填寫);
5.符合規定要求的照片;
6.《體檢證明》(年滿18周歲、首次申請居留證件時提交);
7.工作單位證明函件;
8.工作單位注冊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等)復印件(核對原件);
9.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提示:國外出具的證明還需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有關證明材料是外文的,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二、人才(R字)簽證換發
政策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規定,對持其他簽證入境的外籍人才,符合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確定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引進條件和要求規定的,可為其換發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年、停留期不超過180日的多次入境人才(R字)簽證。
辦理程序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審批、核發相關證件。
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時需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打印件;
2.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及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填寫《外國人簽證證件申請表》(現場專員指導填寫);
4.符合規定要求的照片;
5.接待單位證明函件;
6.接待單位注冊登記證明(營業執照副本、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副本等)復印件(核對原件);
7.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
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受理
政策規定
根據《關于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中組發〔2008〕28號)和《關于海外高層次引進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的若干規定》(組通字〔2008〕58號)規定,符合條件的外籍引進人才及其隨行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為其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作為其在中國的合法身份證件,享有中國法律規定的基本民事權利和義務。
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也可以委托申請;
2.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級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等專家名單、推薦函開展受理工作。對申請人為外籍華人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相關規定審核國籍。申請材料齊全后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
3.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接到材料后,經審核同意的報公安部審批;
4.國家移民管理局審批同意后,將“永居證”逐級發放至受理機關。
辦理所需材料
申請時需回答有關詢問并提供以下材料:
1.符合規定要求的照片;
2.《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申請表》(現場專員指導填寫);
3.有效護照及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配偶同時申請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除第1、2、3條外,還需婚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國內外均無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本人簽字摁手。、體檢證明(近六個月)及復印件等;
5.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同時申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除第1、2、3條外,還需出生證明或親子關系證明及復印件等。
提示:國外出具的證明還需經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有關證明材料是外文的,應翻譯成中文,并加蓋翻譯公司印章。
主管單位
煙臺市公安局
辦理地點
煙臺市萊山區長安路7號出入境接待大廳
具體受理單位(科室)
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服務信息
服務專員:煙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8號窗口 劉曉稚
服務電話:0535-6297050